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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紧联系我们吧。和我们一起,为中国乡土按下那个红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门街171号云南大学东1院6栋2单元101室
    周一至周五 09:30-18:00 (节假日休息)
    0871-6587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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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加入志愿者团队

    云南昆明

        或许你向往西部乡村田野,或许你只是个影像爱好者,或许你想要了解另一种文化世界,或许你只是想来次不一样的体验,或许你沉迷志愿者活动,或许你只是想要勾搭有意思的小伙伴。只要你,热爱生活,喜欢影像,喜欢分享。志愿者团队欢迎你~


    传播组

    文章、文案创作;海报、纪念卡片、文创产品等设计制作;放映协助;摄影、录音、录像、速记、主持,主持;公众号发布和宣传,信息整理,影像剪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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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及条件
     乡村之眼​「乡眼」影像库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您使用乡村之眼影像库及相关服务!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仔细阅读《乡村之眼「乡眼」影像库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您开始使用「乡眼」“影像库”及相关服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同意开通和使用特殊单项服务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如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发送邮件至xiangcunzhiyan@xczy.org与我们联系。
    
    
    
     
    
    
    
    1、适用范围
    
    1.1本协议是您与云南乡村之眼乡土文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机构”或“我们”)之间就您登录、使用乡村之眼「乡眼」影像库,并获得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机构有权依影像库及相关服务或运营的需要单方决定。您知晓并同意接受相关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1.2“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获取和使用“乡村之眼「乡眼」影像库”及相关服务的使用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在本协议中称为“用户”或称“您”。
    
    1.3“乡村之眼「乡眼」影像库“指由机构合法拥有并运营的域名为 http://www.xczy.org/的网站。机构有权对应用程序及网站名称单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新增等)。
    
    1.4为更好的提升用户体验及服务,机构将不定期提供网站更新或改变。部分功能将受到限制或不能继续使用。
    
    
    
     
    
    
    
    2、用户使用要求
    
    2.1.1乡村之眼「乡眼」影像库目前仅作为内部参考使用,不对外完全开放,临时观影账户仅供学术研究使用,不得以商业用途为目的,临时观影账户不能擅自将账户信息转至他人使用。临时观影账户用户需维护好个人账号、密码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并对以您账号名义所从事的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1.2除非得到机构明示事先书面授权,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影像库内容进行改编、复制、传播、等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
    
    2.1.3一旦您在其终端设备中打开乡村之眼影像库相关网站,即视为您使用“影像库”相关服务。为充分实现“影像库”的全部功能,您可能需要将其终端设备联网,您理解由您承担所需要的费用(如流量费、上网费等)。
    
    2.2如您发现乡村之眼影像库网站内存在任何侵犯您权利的内容,请立即通过邮箱xiangcunzhiyan@xczy.org或按照规定的方式通知机构,提供您有相关权利的初步证据,机构将会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及时处理您的投诉。
    
    2.2.1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乡眼」“影像库”及相关服务前,应在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并同意本协议。
    
    2.3未经您的同意,机构不会向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同意;
    
    (2)您自行向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共享、转让、公开的;
    
    (3)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用户行为要求
    
    您应对其使用本产品及相关服务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机构事先书面许可,您使用「乡眼」“影像库”及相关服务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3.1使用未经机构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乡眼」“影像库”相关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3.2利用或针对「乡眼」“影像库”及相关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2)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3)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4)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
    
    (5)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6)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网站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7)企图干涉、破坏「乡眼」“影像库”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8)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3.3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机构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机构有理由认为您的任何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的,机构可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进行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4、关于机构约定
    
    4.1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乡眼」“影像库”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网络原因、黑客攻击、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机构将努力在第一时间及时修复,但因不可抗力给用户造成了损失,用户同意机构不承担责任。
    
    4.2机构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机构的义务或承诺,机构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4.3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关于本协议服务,机构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您对本协议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4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本协议是在保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保护他人合法权益,机构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但并不保证机构判断完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判断一致,如因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已经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
    
    
    
     
    
    
    
    5、关于单项服务的特殊约定
    
    5.1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5.2本协议的版权为机构所有,机构保留一切解释和修改的权利。